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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离婚率逐年攀升,离婚对于对于80后、90后群体来说似乎已经司空见惯,远远谈不上“新鲜事”。仍保持对离婚这一现象“感到吃惊”的恐怕只有父辈或者祖辈们了。而反过来,当谈起父辈或者祖辈们“异常稳固”的婚姻,尤其是当双方感情明显不和却仍能维持到老时,80后和90后们偶尔也会表达自己的不解。于是,我们从不同群体对待婚姻的观点上看出了明显的“代沟”痕迹。 当然,如果双方关系明显已经破裂或者因为家庭暴力等原因,婚姻已经给一方或者双方都带来了很大的现实痛苦,那么离婚不仅不应该被质疑,而应该被肯定。这一点通常也为各个年龄段的人所理解。这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“死亡婚姻”。解除死亡婚姻对人的幸福是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保护措施。然而,我们在现实中也看到很多被解除的婚姻关系并不都是“死亡婚姻”。 事实上,形势发展往往有些出乎所有人的意料。网络上经常会出现有的夫妻刚结婚几天就选择分道扬镳的报道。甚至有报道称有一对小情侣上午结婚因为琐事吵起来,干脆下午就选择离婚!遇到这种情况,不只是父辈祖辈们不理解了,恐怕连80后、90后的同辈人都会目瞪口呆。难怪继“闪婚”一词出现后不久“闪离”就粉墨登场,亮瞎众人。 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,为什么?也许和我们的婚姻动机变化有关。 婚姻动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:一、经济方面;二、家族繁衍方面;三、爱情方面。三个方面顺序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。而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着。在古代,经济方面曾经是人们选择婚姻对象的首要考虑条件,后来家族繁衍逐渐取代经济条件成为婚姻的首要动机。而如今,爱情动机已经逐渐排在了婚姻动机的首位。 婚姻动机如果涉及到经济和家族,程序上一般就会显冗长。而一旦爱情成为首要动机,婚姻似乎就会变得简单而富有情绪化,因为爱情本身就与情绪和所处情境密不可分。于是在情绪和情境的催生下,很多“闪婚”现象就应运而生。不幸的是,情绪和情境是可变甚至易变的。很多人结婚后才发现婚姻并不是自己所憧憬的那样,原来一切“都是月亮惹的祸”。 婚姻当然离不开爱情,但它所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爱情。如果忽略了婚姻本身所包含的复杂内容,缺乏对婚后困难的预见和解决方案,缺乏对双方生活、工作计划的恰当安排,缺乏对婚后双方矛盾处理技巧,那么很可能未等结婚的喜悦散去,麻烦似乎就已经来了。尤其对于那些“困难耐受性”极低的年轻伴侣而言,“闪离”似乎是 “解决”矛盾最便捷办法。 一束阳光心理健康咨询中心(www.nmysyg.com)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来源。 参考文献: 俞旭红.( 2005).心理冲突与婚姻家庭危机. 烟台师范学院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, 22(3), 96-97. |